複選題
26.甲為某縣憲兵隊長,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職務之便,與 該縣治平對象乙掛鉤設局賭博,獲取不當所得五百餘萬元。請 問:甲之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A)成立賭博罪
(B)成立詐 欺罪
(C)成立賭博罪與詐欺罪之實質競合犯,再依不純正瀆 職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D)成立賭博罪與詐欺罪之牽連犯, 再依不純正瀆職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成立賭博罪與詐 欺罪之連續犯,再依不純正瀆職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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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9), B(811), C(72), D(751), E(1) #242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