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7.甲因違反毒品危害管制條例,於偵查中,司法警察乙持僅記載甲地址「高雄市○○○路○段○○號 三樓」之搜索票,進行搜索,並於進出該 3 樓(1 層 1 戶)所必經門口公共樓梯間之甲所有鞋 櫃內查獲海洛因毒品數十公斤,以及制式手槍 1 把。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該搜索為不合法
(B)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無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但該搜索為不合法
(C)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但該搜索仍為合法
(D)搜索票記載地點雖僅為甲之住宅,但樓梯間與甲住宅有密不可分關係,且鞋櫃亦屬甲所有, 故搜索為合法
(E)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無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該搜索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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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35), C(228), D(1325), E(1145) #2308771

詳解 (共 1 筆)

#4591069

參諸最高法院 99 年台上字第 613 號刑事判決:「復按: 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一項規定「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 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此所謂「住宅」,應包括人日常 居住,與生活起居有密切關聯之一切場所,而附屬於住宅之儲藏室,應視為住宅之 一部分,持對住宅之搜索票而於附屬之儲藏室進行搜索,要屬合法,因此所扣押之 證據,自有證據能力。」

綜上,公共樓梯間之甲所有鞋櫃屬於「人日常居住,與生活起居有密切關聯之一切場所」乃屬當然,警方已持票搜索並得查扣該證物,故D選項並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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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811558
未解鎖
參諸最高法院 99 年台上字第 613 ...
(共 25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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