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 依消防法有關罰則之規定,下述何者正確?
(A)謊報火警者,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B)毀損消防、救護設備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金
(C)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D)違反防火管理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其管理權人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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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4), B(2431), C(302), D(701), E(0) #596445

詳解 (共 10 筆)

#1088562

(D)違反消防法第13條有關防火管理規定之栽處基準:


 

1

2

3

4次以上

備考

嚴重違規

2萬以下

4萬以下

5萬以下

5萬以下

1萬元為下限

一般違規

1.5萬以下

3萬以下

5萬以下

5萬以下

一、嚴重違規:

(一)未遴用防火管理人(含異動)。

(二)未依製作消防防護計畫(含共同、變更及施工)。

(三)未實施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二、一般違規:其他未依消防防護計畫執行防火管理業務。

三、限期改善規定:

(一)未遴用防火管理人,以 90 日原則。

(二)未製作消防防護計畫及實施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以 30 日原則。

(三)其他以 15 日為限。

43
0
#1600214
(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 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 必要之業務。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 ,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 消防機關核備。 防火管理人遴用後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
第 40 條(罰則) 違反第十三條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 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13條主要是開罰

(1)管理權人未遴用防火管理人

(2)未依規定製作消防防護計畫開罰1-5萬罰鍰

(3)未執行消防防護計畫業務

(A)選項處3000-15000罰鍰

(C)設備師士不實檢修申報現在條文有修正一樣處2-10萬罰鍰但是新增處1個月以上一年    以下停止營業

(D)違反13條防火管理相關事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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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884616
(A) 罰則第三十六條,處3000~15000罰鍰
(B)正確 
注意⚠️毀損設備是處三年以下,塔臺是五年以下
(C)罰則第38條第三項,處20000~100000罰緩 
(D)罰則第四十條,處10000~50000罰緩


23
1
#1025315
§33 四台--5y↓ 拘 得併 1萬~5萬--------┐
                                                             未遂罰之
§34 兩備--3y↓ 拘 得併 6K~3萬---------┘
18
1
#1088518

 33 條    (罰則)
毀損消防瞭望臺、警鐘臺、無線電塔臺、閉路電視塔臺或其相關設備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未遂犯罰之。

 34 條    (罰則)
毀損供消防使用之蓄、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未遂犯罰之。

17
1
#1088547
 38 條    (罰則)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九條有關檢修設備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其
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
連續處罰。
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處新臺幣二萬
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C)
15
3
#2810790

消防法

34 [罰則]

#1 毀損供消防使用之蓄、供水設備消防、救護設備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千~三萬元罰金

   [妨礙者處3~15千元罰鍰(罰則36)]

#2 前項未遂犯罰之。

37 [罰則]

#1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第四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之規

   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

   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三萬元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

   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2 規避妨礙拒絕第六條第二項檢查複查者,處三千~一萬五千元罰鍰

   按次處罰強制執行檢查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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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515
違反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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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548
(A)3000以上1萬50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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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585
請問一下違反消防法第13條的裁處基準是哪來的?消防法違反13條的罰則不是40條嗎?內容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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