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3.甲於速食店女廁中安裝針孔攝影機,拍攝客人上廁所時的畫面。甲後來取回針孔攝影機時,被 以現行犯逮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結果針孔攝影機中沒拍到任何畫面,甲不成立犯罪
(B)結果針孔攝影機中雖沒拍到任何畫面,甲仍應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竊錄罪之未遂犯
(C)結果針孔攝影機中有拍到 3 名被害人畫面,無人提出告訴,但因罪證明確,甲應成立《刑 法》第 315 條之 1 竊錄罪
(D)結果針孔攝影機中有拍到 3 名被害人畫面,無人提出告訴,甲不會成立《刑法》第 315 條 之 1 竊錄罪
(E)結果針孔攝影機中有拍到 3 名被害人畫面,無人提出告訴時,檢察官可依職權指定店長代 行告訴,甲才會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竊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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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23), B(594), C(511), D(1763), E(1861) #3073515

詳解 (共 5 筆)

#5778756
(A、B)甲於女廁中安裝針孔攝影機,無正當理由拍攝,已構成無故照相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之所以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是因為刑法第25條另有規定,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第 315-1 條 妨害生活秘密罪 ➜ 不罰未遂 ➜ 告訴乃論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第 319 條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 25 條 未遂犯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E)第 236 條 指定代行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無得為告訴之人或得為告訴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者,該管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規定,本條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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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6747
(B)刑法315-1不罰未遂 (C)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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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6719
315-1竊錄罪:
只罰既遂+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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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8086
警大釋義第 33 題:【考生號碼: 83...

(共 22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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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5080
現在這條罪應該論319-1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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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037852
未解鎖
第 33 題:【考生號碼: 83601、...
(共 22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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