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8. 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之文書依法規以他電子文件行之者,視為自行送達
(B)公示送達,經十日發生效力
(C)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監所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之
(D)應受送達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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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68), B(402), C(317), D(1402), E(4) #1844929
統計: A(1168), B(402), C(317), D(1402), E(4) #1844929
詳解 (共 7 筆)
#5144867
(A) 行程法68:行政機關之文書依法規以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者,視為自行送達。
(B) 行程法81: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
(C) 行程法89: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
(D) 行程法73:應受送達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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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1683
法院文書,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寄存之日起,經10日發生送達效力;行政文書,行政程序法,並沒有特別規定,只要寄存,就發生送達效力。
公示送達區分國內與國外,國內公示送達,公告或最後登載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國外公示送達,經60日發生效力。但刑事案件沒有區分,都是經過30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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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476
C 監所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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