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下列哪些條件逕行施 測?(A)鄰地界址(B)地方習慣(C)現使用人之指界(D)參照舊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