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5.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有關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勞資爭議之勞方當事 人,應為公會
(B)勞資爭議之勞方當事人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 10 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 工具有相同主張者達三分之一以上
(C)勞資爭議之勞方當事人,未加入工會,而具有相同主張之勞工 達 10 人以上
(D)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調解、仲裁程序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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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 B(317), C(394), D(466), E(0) #2034729

詳解 (共 3 筆)

#3564065
在依法罷工期間,或因終止勞動契約涉及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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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勞資爭議之勞方當事 人,應為公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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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7196

第 7 條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程序處理之。
前項勞資爭議之勞方當事人,應為工會。但有下列情形者,亦得為勞方當
事人:
一、未加入工會,而具有相同主張之勞工達十人以上。
二、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十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
主張者達三分之二以上。




第 6 條
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得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或裁決程序處理之。

第 7 條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程序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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