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846. 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有下列哪 2 種情形之一者, 不須申請許可?
(A)連續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滿 5 年
(B)受各級政府及其 所屬學術研究機關(構)聘請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
(C)在我國合法累計 居留 10 年,每年居住超過 270 日
(D)受聘僱於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 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2), B(209), C(60), D(207), E(0) #3020902

詳解 (共 3 筆)

#5797826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7 條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須申請許可
一、受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關(構)聘請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B)
二、受聘僱於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D)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在我國從事工作,不須向勞動部或教育部申請許可。

2
0
#6519582
一、不須申請工作許可情形:1.各級政府及...
(共 1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7214867
這是一道關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共 165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