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以下那一個委員會的設置旨在負責縣市特殊教育政策推動、發展、評估及諮詢等事宜?
(A)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B)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
(C) 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
(D) 特殊教育課程委員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4), B(53), C(215), D(0), E(0) #398687

詳解 (共 2 筆)

#2167183

(A)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各校依法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推會),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十一、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B)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2條:「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置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學者及機關、學校人員為委員;必要時得商請學術、醫療或社會福利機構協助。」目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皆依上述施行細則之規定,設置了該委員會。

(C)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
本單位之法源已於102年5月廢止

(D)無此單位,然各校設有「課程發展委員會」辦理課程相關業務


9
0
#5415553
特殊教育法第 5 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
(共 2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