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李姓夫婦均為作家,今年李先生獲稿費收入14萬元、李太太有版稅收入10萬元,均未保留成本費用資料,請問 此兩項收入應計入結算申報之所得總額應為若干?
(A)薪資所得6萬元
(B)執行業務所得6萬元
(C)執行業務所 得4萬2千元
(D)執行業務所得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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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 C(0), D(19), E(0) #164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