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公共場所中個人是否有隱私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共場所中沒有隱私權,因個人已經同意暴露在公眾的注視下,而沒有合理隱私期待
(B)公共場所中仍有隱私權,個人只要是從事私人活動,均得主張免於他人注視或監看
(C)公共場所中仍有隱私權,狗仔隊得否跟拍名人,仍應個案權衡
(D)公共場所中沒有隱私權,國家實施臨檢之場所,以公共場所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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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6), B(2069), C(3000), D(107), E(0) #1782857

詳解 (共 10 筆)

#275411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隱私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公共與私人場域中,享有相同不受他人持續監看、監聽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之保護 
(B)在公共場域中個人所得主張之不受侵擾自由,限於依社會通念認為合理者 
(C)隱私權為憲法明文列舉保障之權利 
(D)基於人性尊嚴與為保障私密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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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172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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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607

大家來提供優良的解答,的確都是無償的。但如果不是阿摩提供這個平台,並且收錄眾多考題,我們也不會聚集在這邊不斷寫考古題、對答案、提供詳解、互相討論了。光是開闢平台的點子,還有管理網站的辛勞,我覺得阿摩有收費制度是合理的。我向阿摩反映問題,他們的處理速度都滿快的。阿摩這個網站非常有意義,可以幫助許多人。網站經營者希望把他們的功勞換成金錢,卻沒有賣廣告,也不會強迫網友看完廣告才能看解答,已經不錯啦。大家如果不想參與買賣制度,就不要購買鑽石,也不要遮蔽自己的詳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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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1185
根據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阿摩也是人,管理不用靠人的付出就能維持?

不論是哪種方式的付費方式,肯定都有人反對

使用者付費看來在台灣還是不普遍 ...

收起貪免費貪便宜的心態吧

不販賣不是義務,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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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567

釋字第603號

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其中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而言,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惟憲法對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並非絕對,國家得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後略)

-憲法-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釋字第689號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於此範圍內,首開規定縱有限制新聞採訪行為,其限制並未過當而符合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一條保障新聞採訪自由及第十五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牴觸。又系爭規定以警察機關為裁罰機關,亦難謂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

-憲法-

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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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1038

所謂個案權衡: 狗仔隊跟追自願性公眾人物或非自願性公眾人物,其內容需要與公共利益相關,否則就淪為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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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385
其實我也不喜歡買鑽石才能看到解答,但是其實仔細想想「你可以不喜歡營利,但你不能阻止別人營利。」而且如果真的不樂意買鑽石,其實可以熱心地多貼一些免費的解答造福考友,久而久之說不定大家就不會買鑽石的解答了www簡而言之,熱心的考友還是可以選擇提供免費解答,但想要鑽石的考友也可以選擇販賣,不過就是選擇不一樣,也沒什麼好糾結的。 但是電腦版阿摩的「自動販賣」選項應該要取消自動勾選吧有點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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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9089
釋字第 689 號 解釋理由 系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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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2740
在公共場域亦有可能受到干擾,而超出可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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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7892

阿摩很佛心也很厲害了~沒有它不會有那麼多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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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1219978
未解鎖
新聞自由與個人隱私權之保障: 釋字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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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076126
未解鎖
所謂個案權衡: 狗仔隊跟追自願性公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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