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民國 112 年 6 月 14 日修正公布之人口販運防制法,下列何者非屬人口販運防制法定義中的「不法作為」?
(A)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相類之方法
(B)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
(C)使他人從事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D)使人為奴隸或類似奴隸、強迫勞動、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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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立法目的:有關人口販運 之 定義架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