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罪刑法定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保安處分並非刑罰,故不適用罪刑法定原則
(B)在有利於行為人時,可例外容許類推適用
(C)刑法未規定處罰之行為,可適用習慣法予以定罪
(D)沒收屬對物保安處分,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7), B(3922), C(174), D(589), E(0) #2988050
統計: A(507), B(3922), C(174), D(589), E(0) #2988050
詳解 (共 5 筆)
#5591759
a保安處分是刑罰以外的處分,仍然適用罪行法定原則
b原則上刑法不容許類推適用,因為罪行法定原則,但例外容許類推適用
c罪行法定原則,不適用習慣法
d沒收適用裁判時的法律,刑法第2條
106
2
#5794234
第 1 條 罪刑法定原則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A)。
⊙ 刑法四個下位原則
① 習慣法禁止原則
② 罪刑明確性原則
③ 類推適用禁止原則
④ 溯及既往禁止原則
第 2 條 從舊從輕主義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D)。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 罪刑法定原則的內涵
(一)習慣法禁止原則
刑罰對人民的侵害極大,適用上應該從嚴,因此只有在法律有明文的處罰規定時,才能加以處罰,而各地風俗習慣並不能作為處罰依據。例如某地習慣是飯前未洗手要罰1萬元,但刑法上無此規定,所以當地法院不能因為某人飯前未洗手而判其繳交1萬元罰金。
(二)類推適用禁止原則
如前述,刑法適用上應從嚴,當出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即便與條文內容極其類似,也不能類推適用刑法而處罰。例如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以竊取他人動產為成罪要件;而第四台訊號並非刑法第323條規定的其他能量,因此偷接第四台訊號就不是竊取動產而不成立竊盜罪。這時候就不能說第四台訊號也類似能量,因此從寬類推適用之。
(三)不溯及既往原則
如果行為當下刑法並沒有禁止某行為,則即便後來刑法修正後加以處罰,該行為人仍不會因為過去的行為而被處罰。
舉例來說,甲昨天吃了飯,當時吃飯並非犯罪。就算今天刑法修正改成吃飯是犯罪行為,那昨天吃了飯的甲也不算犯罪,因為今天生效的法律不能對昨天的行為產生作用。
(四)罪刑明確性原則
刑事處罰必須明確,也就是說何種行為應被處罰,要明訂;不能只規定:「做壞事者,處罰之。」
此外,一個犯罪行為的刑期有多長,也需要明訂;不能只規定:「偷東西者,關起來。」這就是所謂「禁止絕對不定期刑」原則的展現。
參考資料來源: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364
1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