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 國籍夫甲與中華民國籍妻乙定居在台中,嗣因感情不睦,乙離 家不歸,甲至我台中地院提起訴訟,主張依 A 國之法律,得強制 乙履行同居義務,台中地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因身分行為為屬人法,故為夫之本國法,即 A 國法
(B)因反致之緣故,故需視 A 國國際私法之規定而定
(C)因 A 國法有違我國公序良俗,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D)因乙是中華民國妻,並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故適用中華民國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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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3), C(11), D(27), E(0) #12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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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婚姻之普通效力,民法有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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