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多久以內,不得為之?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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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5), B(59), C(44), D(65), E(0) #836371
統計: A(225), B(59), C(44), D(65), E(0) #836371
詳解 (共 2 筆)
#4831335
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
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
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
前十五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
不得為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第一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
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不得為之。
前二項期間,自開會日或基準日起算。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80001&flno=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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