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不動產投資信託組成後隨即從事幾項交易,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下列哪一項交易違法?
(A)成立之時,兩估價師分別估計某大樓價格為10億元與20億元。信託依平均值募集15億元取得大樓
(B)大樓租戶繳入租金,在扣除應計成本與應提列之各種準備金後,其餘分給投資人為現金股利
(C)大樓繳入之租金在必要支用與提撥準備金後暫時用於購買短期政府債券
(D)某投資人於股市購得不動產投資證券後,並未繳納證交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9), B(18), C(15), D(86), E(0) #1464020
統計: A(249), B(18), C(15), D(86), E(0) #1464020
詳解 (共 2 筆)
#7293544
同一宗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由二位以上之專業估價者
進行估價。若專業估價者間在同一期日價格之估計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之差異,受託機構應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辦理。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