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基於其內容而有公法與私法之分,勞動基準法的性質為何?
(A)純粹的公法,因其涉及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之保障
(B)純粹的私法,因其所規範者為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而非上下權力服從關係
(C)公法與私法的混合,因其為私法原理賦予公法性質,以保護經濟上弱者為目的
(D)純粹的程序法,因其僅規範實現權利義務的方法,而無法定性為公法或私法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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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57), C(827), D(31), E(0) #3003699
統計: A(45), B(57), C(827), D(31), E(0) #3003699
詳解 (共 4 筆)
#5651786
勞動事件法才是程序法
1.勞動事件法之主管機關為何?
1.勞動事件法之主管機關為何?
(A) 勞動部
(B) 司法院
(C) 法務部
(D)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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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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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5836
(A) 純粹公法:錯。勞雇關係本質上仍是私權契約,並非單純的公務執行。 (B) 純粹私法:錯。如果是純私法,國家就不能規定雇主一定要付多少加班費。
(D) 程序法:錯。勞基法規定的是工資、工時、假別等「權利義務的實體內容」,因此屬於實體法。
(D) 程序法:錯。勞基法規定的是工資、工時、假別等「權利義務的實體內容」,因此屬於實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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