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普曼(Lipman)提出的「兒童哲學課程」,藉由教導兒童討論哲學問題,來改善或培訓兒童思考能力及技巧,是屬於何種課程取向 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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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456), C(117), D(9), E(0) #820825

詳解 (共 1 筆)

#1112016

二十世紀八年代,教育家開始覺醒教育的目的是讓兒童更有理性,教育過程的焦點應放在增進思考能力。藉由基礎邏輯的適當介紹與思維訓練,學習如何正確思考,達成尤其是在倫理道德上的明辨是非的目標。其中最適當的幫助就是以邏輯和倫理學強化學習者的語言、邏輯與認知能力。

「兒童哲學」是一九七年代,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教授李普曼(Matthew Lipman)創始的一項以兒童為對象的哲學教育計畫。[4]「兒童哲學」的英文原名不是“Philosophy of Children”,不是兒童「的」哲學;[5]在嚴格意義上,我們尚無法要求兒童解決哲學問題或形構哲學系統。「兒童哲學」是“Philosophy for Children”,也就是「為」兒童設計的哲學教育計畫,或可說是兒童的哲學訓練。李普曼首先將其建立在「思想」上,在兒童思想的研究上,也就是兒童哲學的主要內容在於「思想的思考」(to think about thinking)上,於是人們開始思索:(1)有關於兒童的思想;(2)對於兒童思想改進的問題Johnson, 1984詹棟樑,2000。因此,此計畫的內容簡言之就是:帶領兒童親身體驗哲學討論的過程,藉此改進及增益其推理能力。

兒童哲學計畫的目標並非要造就兒童成為一名哲學家或決策者,所以並不嘗試教導兒童複雜又冗長的中西哲學史或是艱深的哲學專門術語(如「實體」、「位格」、「異化」之類的),而是希望透過這個思考方案鼓勵兒童去驗證自己的觀點,幫助勵兒童去發現和使用推理的規則,使兒童成為更富思考、更深思熟慮、更能反省、更明辨事理、更具判斷力的個體J. R.Banks, 1987。使兒童--未來的公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成為一個良好的思考者,能夠為自己思考,找出自己的意義。

另者,兒童哲學的目標之一,也可說是其教學方式的特點在於強調,形成一個哲學教室,這個教室就是一個「探究團體」,而且主張從思考活動的初期,即幼年時期或國民小學的階段就應該開始。

 

參考資料: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0lQDxkbm6NAJ:scholar.fju.edu.tw/%25E8%25AA%25B2%25E7%25A8%258B%25E5%25A4%25A7%25E7%25B6%25B1/upload/005582/handout/961/G-0350-14402-.doc+&cd=3&hl=zh-TW&ct=clnk&g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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