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嫌疑人甲到分局偵查隊接受詢問,一開始表明無須選聘辯護人,但在詢問期間卻又表示要聘請辯護 人為他辯護,你面臨此狀況應如何回應?
(A)將情況報告分局長後,再報請檢察官核示
(B)應接受甲要求,暫停詢問並立即進行選聘作業程序
(C)可接受甲要求,但應將詢問調查筆錄告一段落後,再進行選聘
(D)不接受甲要求,並告知事前已表示不需辯護人,且詢問正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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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2821), C(93), D(58), E(0) #1808015

詳解 (共 4 筆)

#2853715
第 95 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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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402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項 無辯護人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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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580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95

刑事訴訟法 第 95 條 第 2 項

 

I.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II. 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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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9076
依據「刑事訴訟法」95條2項 無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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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362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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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案現場處理:(一)快速反應、控管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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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31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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