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甲意圖賣淫,拜託乙協助於某飯店大廳散發名片,甲則於飯店房間內等候客人上門。你是轄區派出所所
長,於接獲該飯店經理通報後,前往處理查獲上情屬實。甲之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條文規定,
應如何處罰?
(A)不罰
(B)依教唆他人違序行為處罰
(C)依利用他人違序行為處罰
(D)依幫助他人違序行為處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5), B(1996), C(554), D(243), E(0) #1808021
統計: A(155), B(1996), C(554), D(243), E(0) #1808021
詳解 (共 9 筆)
#4041057
只要記,教唆乃雙重故意。
這樣答題就很輕鬆。
36
0
#5082543
利用與教唆最大的差別在於行為主體是否有責任能力
而教唆之成立與否,更須建立在教唆者與被教唆者間之違序故意合致
14
0
#461633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16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16 條
教唆他人實施違反本法之行為者,依其所教唆之行為處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81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1 條
(媒合性交易、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馬伕、車伕、三七仔)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3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5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條第1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
(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設定性交易專區)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https://lcchao.pixnet.net/blog/post/343454209
主觀要件 (教唆:雙重故意)
1. 教唆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決意的故意。
2. 教唆既遂故意:促使被教唆者實現該不法構成要件既遂的故意。
13
0
#4855675
這麼說好了
利用有點像是 他不知或是沒有行為能力
所以此題的乙不合乎此情況
8
0
#6230126
利用:一人不構成犯罪
教唆:二人皆構成犯罪
1
0
#5621245
那請問幫助呢,幫助不也是雙重故意嗎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