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各級法院及分院於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依何種方式定之?
(A)逕由院長定之
(B)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意見後定之
(C)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定之
(D)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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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34), C(173), D(738), E(0) #185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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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81條(事務分配變更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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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條(事務分配變更之程序)   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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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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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336
依法院組織法§81規定:「事務分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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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第81條

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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