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第121條第1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租賃關係言明自民國99年6月1日起租,租期一年。請問此一租賃關係何時終了?
(A) 100年6月1日
(B)100年6月2日
(C)100年5月30日
(D)10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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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9), B(83), C(18), D(308), E(0) #370695
統計: A(149), B(83), C(18), D(308), E(0) #370695
詳解 (共 10 筆)
#584498
(1)我們先看這條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這條是任意法。
(2)第121條第1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期間未日是終止日。
(3)租賃關係言明自民國99年6月1日起租,租期一年。<-關鍵在已經言明契約始日(就是120條的陷井)
因此,言明99/6/1租一年,終止日就是5/31,重點就是言明始日算入,所以終止日才不能為6/1。
有誤大家一起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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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778
因為題目言明從99年6月1日起租一年~
所以始日就從99年6月1日起算~
然後算到100年5月31日晚上12時整
剛好一年~
因為若算到100年6月1日~就會變成新開始的一個租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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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465
第 120 條
(期間之起算)
以時定期間者,即時起算。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第 121 條
(期間之終止)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以年定期間期始曰不算入(起始曰為99/6/1)以期間未日之終止(期間末日為100/5/31)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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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81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好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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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823
120條為任意法 有特約時 依其特約 也就是言明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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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055
天阿 一定是我太笨 看了解釋還是好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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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318
想說在考題中附法條幹嘛?? 沒安好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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