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關於遷入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他鄉遷入 3 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
(B)同一戶籍地址內,合併為一戶,應為遷入登記
(C)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入境 3 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
(D)原有戶籍國民,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於入境 3 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 B(723), C(57), D(18), E(0) #3034943
統計: A(17), B(723), C(57), D(18), E(0) #3034943
詳解 (共 6 筆)
#5907079
5
0
#5938480
戶籍法第17 條
1.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
2.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原有戶籍國民,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
戶籍法第19條
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登記。
2
0
#6081204
(B)戶籍法第19條規定,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登記。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