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主管機關依農會法所為停止職權或解除職務之處分,何時發生
效力?
(A)處分文書發文日起
(B)送達相對人起
(C)停止職權
或解除職務原因發生之日起
(D)主管機關指定日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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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8), B(3841), C(344), D(153), E(0) #3175500
統計: A(218), B(3841), C(344), D(153), E(0) #3175500
詳解 (共 2 筆)
#6427918
農業法施行細則
第 43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停止職權或解除職務之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依送達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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