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甲意圖營利,某日將自己平日家居之住宅提供公司同事聚賭抽頭,其自
身亦參與該賭局,是日當場為警查獲。甲之上開行為,應如何處斷?
(A)
僅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普通賭博罪
(B)僅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
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C)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普通賭博
罪與第二百六十八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之想像競合犯
(D)成
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普通賭博罪與第二百六十八條圖利供給賭場或
聚眾賭博罪之牽連犯
(E)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普通賭博罪與第二
百六十八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之數罪併罰。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10.甲意圖營利將自己平日家居之住宅提供...
未解鎖
1.私人住宅並非公眾場所,聚集賭博並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