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5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一號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人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者外,對立法院各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參謀總長即屬此例
(B)就行政系統而言,參謀總長是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
(C)參謀總長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須以部會首長之身分接受立法委員之質詢
(D)對於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各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得不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受邀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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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81), C(416), D(67), E(0) #781110

詳解 (共 3 筆)

#1305950
以【政府人員】的身分接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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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8
J461 直接對國防布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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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3306

是釋字461,不是釋字491,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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