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育部鼓勵參與師資培育學生利用暑假,為偏遠地區國中小學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進行課業輔導」,請問前述是下列何項教育部的計畫內容?
(A) 偏鄉數位關懷推動計畫
(B)教學卓越計畫
(C)就學安全網計畫
(D)史懷哲計畫
統計: A(243), B(18), C(14), D(1205), E(0) #940826
詳解 (共 2 筆)
一、計畫目的:
透過本服務計畫之實施,鼓勵師資生實踐史懷哲精神:(一)關懷弱勢的人道精神;(二)專業知能的奉獻服務;(三)無私無我的人倫大愛等教育情操,以增進教學知能及專業素養,涵養師資生社會關懷及人文精神,以發揮教育大愛。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申請計畫經核定後之學校為主辦單位。
三、實施方式:
(一)服務期間:本計畫服務期間以暑期為推動重點:以為期二十天為原則,每日至少為六小時。
(二)服務內容:
1.秉持兼顧「偏鄉弱勢」與「都會弱勢」原則
全國偏遠地區國中小學校清單網址(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以進行國中、國小弱勢學生(含原住民、清寒子女、外籍配偶子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生及都會弱勢學生等)之課業輔導為主,並涵蓋品德、生活及生涯規劃輔導,但應與政府其他單位之類似活動適度區隔。
建議受輔學生:偏遠或特殊偏遠國民中小學,具有下列情形之學習成就低落之公立國中小學生:
1.原住民學生。
2.身心障礙學生。
3.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4.低收入、中低收入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
5.其他經學校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國中小學生。
6.當年度國中基測成績PR值低於十之人數達到該校應考學生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國中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
3.實施課程:各校申請計畫案內容應考量地區資源、各項條件及服務對象性質與其需要;國中部份:建議可以國文科、英語科、數學科、自然科及社會科等科目進行規劃;國小部分:建議可以語文、數學、自然、音樂及資訊等科目進行規劃。
4.申請學校應於規劃教育服務內容時,先行與擬前往服務之學校溝通聯繫,評估活動需求及特殊需要,並將實踐史懷哲精神之教育情操融入服務計畫中。
5.服務師資生與受服務國中、國小學生之人數比例,由各校視參與學生及被服務對象性質彈性訂定規劃。
6.實施地點:國民中小學校內或視需要於師資培育之大學校內公開場所辦理。
(三)服務範圍及對象:
由各大學擇定服務範圍及對象應優先考量學校地緣、學生意願等擇定弱勢學校,或參酌教育優先區、偏遠、高山、離島及特殊地區學校及都會弱勢地區學校,建立服務之策略聯盟。
本計畫以師資培育之大學及受服務之國中、國小形成長程策略聯盟為目標,積極甄選師資生服務弱勢族群;本部並得提供需要服務之國中及國小名單,供擬申請之師資培育大學參考。
(四)受補助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本服務計畫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生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