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有關公司法所稱公司負責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在有限公司為發起人
(B)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C)在無限公司為重整人
(D)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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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5), B(2653), C(197), D(222), E(0) #2497240

詳解 (共 4 筆)

#5628342

[股東]→無限公司、兩合公司 (沒有董事)
[董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
所有型態之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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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4717
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在無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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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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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 在無限公司、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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