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台電營業規則之規定,既設用戶申請變更「行業分類」,應辦理何種變更?
(A)器具變更
(B)裝置變更
(C)種別變 更
(D)用途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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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1), C(9), D(44), E(0) #774223

詳解 (共 1 筆)

#6025020
變更用電申請須知
  • 一、申請項目說明
    • (一)過戶:既設用戶因用電人名義變更、用電權利轉讓,申請變更用電戶名。
    • (二)地址更正:既設用戶因門牌號碼變更或用電範圍變更,申請更正用電地址。
    • (三)用途變更:既設用戶申請變更「行業分類」或「用電用途」,如住家變更為商店、鐵工廠變更為塑膠工廠…等。
    • (四)種別變更:既設用戶申請變更契約用電種別,如表燈(住商)、電力用電彼此互為變更,非生產性質場所電力用電、生產性質場所電力用電變更,高壓、低壓變更,裝置契約、需量契約變更,時間電價、非時間電價變更等。
    • (五)器具變更:既設用戶申請變更用電器具種類、數量。
    • (六)裝置變更:既設用戶申請將原有用電設備拆裝或移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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