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勞工某甲係適用勞退舊制(勞動基準法之退休規定),某甲已年滿65歲,但尚未符合自請退休的條件, 某甲可否要求雇主強制其退休?
(A)某甲既已符合強制退休年齡,當然可以要求雇主將其強制退休
(B)某甲雖已符合強制退休年齡,但強制退休係專屬於雇主之權利,仍須由雇主決定是否強制其退休
(C)法律對此無明文規定,可由勞資雙方以協商方式解決
(D)某甲若能證明其因年齡關係身體已不堪勝任工作,則可要求雇主將其強制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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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8), B(423), C(32), D(102), E(0) #168915

詳解 (共 2 筆)

#1569608
勞工退休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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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退休(勞基法第 54 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1. 年滿65歲者。
  2.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勞工如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依照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前項第一款之年齡,但不得少於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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