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清康熙末期陳夢林等《諸羅縣志》中記載某族群「重生女,贅婿於家,不附其父。故生女謂之有賺,則喜;
生男出贅,謂之無賺」,其所指最有可能為下列何者?
(A)布農族
(B)客家族群
(C)平埔族群
(D)鄒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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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2), C(47), D(5), E(0) #1963155
統計: A(6), B(2), C(47), D(5), E(0) #1963155
詳解 (共 1 筆)
#3916443
平埔族也是台灣人的部分祖先~(資料來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
平埔族大部分為母系社會。在生產方面,「男漁獵,女下田」。其親族組織中,女性佔有重要地位。在婚姻上,男子入贅於女家,隨妻而居,為妻家服勞役。女子繼承家產,傳承家業。彰化縣誌番俗雜俗條敘述平埔族的社會說:「重生女,贅婿於家,不附其父,故生女謂之有賺,則喜,生男出贅,謂之無賺。無伯叔甥舅,以姨為同胞之親,叔侄兄弟各出贅離居,姊娣皆同居共爨故也。」
平埔族大部分為母系社會。在生產方面,「男漁獵,女下田」。其親族組織中,女性佔有重要地位。在婚姻上,男子入贅於女家,隨妻而居,為妻家服勞役。女子繼承家產,傳承家業。彰化縣誌番俗雜俗條敘述平埔族的社會說:「重生女,贅婿於家,不附其父,故生女謂之有賺,則喜,生男出贅,謂之無賺。無伯叔甥舅,以姨為同胞之親,叔侄兄弟各出贅離居,姊娣皆同居共爨故也。」
這種招男子入贅的母系社會與後來漢人移入臺灣之後,因為多為單身男子而形成的「陰衰陽盛」的社會,正好產生「互補」作用。漢人移入臺灣,在鄭成功時,多為軍人,在清代前期也限定單身男丁才准入臺,這些單身漢基於成家或生理需求,往往以當地平埔族的女子為擇偶對象。平埔族的招贅風俗,以及入贅女家又可分得家產的制度,對這批孑然一身的單身「羅漢腳」,頗具吸引作用。
於是這批早期外來移民者,經由與原住民通婚,開始落地生根土著化。而對漢「番」通婚後的混血的第二代﹑第三代而言,他們的父系祖先係來自唐山(中國),母系祖先則是本地的原住民平埔族。所以,過去臺灣南部有一句俗語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正是此意。福佬話說「公媽」,即祖先之意。「公」是「祖公」的簡稱,意指男性祖先;「媽」是「祖媽」的簡稱,是指女性祖先。
所以,今天居住在臺灣絕大部分的人,多少都含有平埔族的血統。我們不妨為自己的祖先數,作一道數學題:每個人的第N代祖先的人數,正好是2 人,例如,我的第六代祖先們的人數是2 共計六四人,如果從六代祖先以下的歷代祖先總人數計算,就有一二六人。試想,我的前面六代的這一二六位祖先們,難道其中不可能出現至少一位平埔族人嗎?如果再往前推,推到第十代前,則祖先共計二0四六人,則其中出現平埔族人的成分必然更大。以筆者為例,又是出生在以前著名「番社」的麻豆。我怎麼可能沒有西拉雅族的血統?我們應該跳出中國傳統以男性為中心的「宗法」觀念,去平等看待我們的所有男女祖先,更應該跳出「中國中原本位」的狹隘心態,不要只知道有什麼「黃帝子孫」,卻不知道平埔族也是我們的祖先之一,這樣才不致於數典忘祖。
況且,許多平埔族後來漢化了,雖然說著閩南語﹑客家話,但其血統並非漢人。這樣的平埔族男子的第二代,就不能說他「有唐山公」了,對於「有平埔公」的人,硬要強迫他標榜自己是「黃帝子孫」,而不讓他知道自己的平埔祖先,那就是更典型的數典忘祖了。(節錄自~~台灣歷史閱覽)
平埔族大部分為母系社會。在生產方面,「男漁獵,女下田」。其親族組織中,女性佔有重要地位。在婚姻上,男子入贅於女家,隨妻而居,為妻家服勞役。女子繼承家產,傳承家業。彰化縣誌番俗雜俗條敘述平埔族的社會說:「重生女,贅婿於家,不附其父,故生女謂之有賺,則喜,生男出贅,謂之無賺。無伯叔甥舅,以姨為同胞之親,叔侄兄弟各出贅離居,姊娣皆同居共爨故也。」
平埔族大部分為母系社會。在生產方面,「男漁獵,女下田」。其親族組織中,女性佔有重要地位。在婚姻上,男子入贅於女家,隨妻而居,為妻家服勞役。女子繼承家產,傳承家業。彰化縣誌番俗雜俗條敘述平埔族的社會說:「重生女,贅婿於家,不附其父,故生女謂之有賺,則喜,生男出贅,謂之無賺。無伯叔甥舅,以姨為同胞之親,叔侄兄弟各出贅離居,姊娣皆同居共爨故也。」
這種招男子入贅的母系社會與後來漢人移入臺灣之後,因為多為單身男子而形成的「陰衰陽盛」的社會,正好產生「互補」作用。漢人移入臺灣,在鄭成功時,多為軍人,在清代前期也限定單身男丁才准入臺,這些單身漢基於成家或生理需求,往往以當地平埔族的女子為擇偶對象。平埔族的招贅風俗,以及入贅女家又可分得家產的制度,對這批孑然一身的單身「羅漢腳」,頗具吸引作用。
於是這批早期外來移民者,經由與原住民通婚,開始落地生根土著化。而對漢「番」通婚後的混血的第二代﹑第三代而言,他們的父系祖先係來自唐山(中國),母系祖先則是本地的原住民平埔族。所以,過去臺灣南部有一句俗語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正是此意。福佬話說「公媽」,即祖先之意。「公」是「祖公」的簡稱,意指男性祖先;「媽」是「祖媽」的簡稱,是指女性祖先。
所以,今天居住在臺灣絕大部分的人,多少都含有平埔族的血統。我們不妨為自己的祖先數,作一道數學題:每個人的第N代祖先的人數,正好是2 人,例如,我的第六代祖先們的人數是2 共計六四人,如果從六代祖先以下的歷代祖先總人數計算,就有一二六人。試想,我的前面六代的這一二六位祖先們,難道其中不可能出現至少一位平埔族人嗎?如果再往前推,推到第十代前,則祖先共計二0四六人,則其中出現平埔族人的成分必然更大。以筆者為例,又是出生在以前著名「番社」的麻豆。我怎麼可能沒有西拉雅族的血統?我們應該跳出中國傳統以男性為中心的「宗法」觀念,去平等看待我們的所有男女祖先,更應該跳出「中國中原本位」的狹隘心態,不要只知道有什麼「黃帝子孫」,卻不知道平埔族也是我們的祖先之一,這樣才不致於數典忘祖。
況且,許多平埔族後來漢化了,雖然說著閩南語﹑客家話,但其血統並非漢人。這樣的平埔族男子的第二代,就不能說他「有唐山公」了,對於「有平埔公」的人,硬要強迫他標榜自己是「黃帝子孫」,而不讓他知道自己的平埔祖先,那就是更典型的數典忘祖了。(節錄自~~台灣歷史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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