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有關我國所得稅法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B)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 31 天
(C)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者
(D)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辦理就源扣繳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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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68), C(23), D(581), E(0) #2593241

詳解 (共 3 筆)

#4570249

下列2種人是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居住者):

(一) 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 
  2. 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前點第2款所稱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應衡酌個人之家庭與社會關係、政治文化及其他活動參與情形、職業、營業所在地、管理財產所在地等因素,參考下列原則綜合認定:

(1)享有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等社會福利。

(2)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 

(3)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事業、執行業務、管理財產、受僱提供勞務或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4)其他生活情況及經濟利益足資認定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二)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者。 

不屬於以上所稱的個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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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5645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辦理就源扣繳完稅...
(共 3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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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1212

不是我國境內居住個人,有我國來源的所得,應納稅額應該由扣繳義務人就源扣繳。不屬於扣繳範圍的所得,應按規定的扣繳率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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