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關於2013年出版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的第五版(DSM-5)的關鍵改變,下列何者為非?
(A)取消五軸診斷改採無軸診斷
(B)運用光譜式疾病分類模式的比重增加
(C)輕度神經認 知疾患的新診斷強調疾病的早期發現與早期治療
(D)物質使用疾患與身體症狀疾患的診斷 準則強調生理症狀甚於行為與心理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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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4), B(267), C(110), D(1674), E(0) #810778
統計: A(294), B(267), C(110), D(1674), E(0) #810778
詳解 (共 5 筆)
#1091908
1.五版取消五軸診斷改採無軸診斷、整併廣泛性發展疾患為自閉光譜障礙症,這些舉動顯示疾病的類別分類模式依然保留,不過光譜分類模式的比重逐漸增加 參考資料
2.輕度神經認知障礙症的新診斷具體反應疾病的早期發現與早期治療。
3.物質使用障礙症與身體症狀障礙症的診斷準則修訂則強調行為與心理症狀甚於生理症狀。
4.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的諸多改變說明了精神疾病的診斷依然採用生理心理社會模式,不過三者間的比重更平均。為擺脫診斷缺乏堅實證據的窘境,五版開發與運用更多的心理衡鑑工具,還首次在診斷時納入生理證據。助人專業人員宜留意專業發展趨勢與新的診斷與衡鑑工具的更替,並善加運用證據基礎的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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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054
2013年出版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的第五版(DSM-5)的關鍵改變:
(1)取消五軸診斷改採無軸診斷
(2)運用光譜式疾病分類模式的比重增加
(3)輕度神經認 知疾患的新診斷強調疾病的早期發現與早期治療
(4)物質使用疾患與身體症狀疾患的診斷 準則強調行為與心理症狀甚於生理症狀。
(5)五版開發與運用更多的心理衡鑑工具,還首次在診斷時納入生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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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391
(B)運用光譜式疾病分類模式的比重增加
ㅤㅤ
DSM-5月已於2013年5月18日在美國出版[1][2],此本書的特點在於參考ICF架構之功能評估而不僅僅是診斷疾病,對某些精神疾病疾病提高其「診斷特異性」標準(也就是診斷準嚴格要求排除真正沒有精神疾病的人)且降低其「診斷敏感性」(亦即某些可能有精神疾患前驅症狀不再被確診為「疾患」),除此之外DSM-V嘗試使用光譜系統,疾患將不再只是「類別分類」[3][4]。
有~
強迫症光譜系疾患
自閉症光譜疾患
精神分裂症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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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387
(A)取消五軸診斷改採無軸診斷
DSM在第四修訂版中將精神病學的診斷系統化為五個軸向:
第一軸:臨床疾患(指精神或心理疾患),可能為臨床關注焦點、以及患者因精神疾患而表現出顯著的痛苦而主動求醫之現象,用來報告各種疾患或狀況,唯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除外[15]。常見的第一軸違常包括憂鬱、焦慮、躁鬱症、過動症、與精神分裂(2014年後改為思覺失調症)。
第二軸: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15]。常見的第二軸違常包括邊緣型人格異常、分裂型人格異常、反社會型人格異常、自戀型人格異常,以及心智遲緩智能障礙。
第三軸:紀錄了一般醫學狀況,能以許多方式與精神疾患產生相關性[15]。例如:甲狀腺機能亢進、中風、腦創傷而可能導致精神異常。
第四軸:用以紀錄現行患者的心理社會及環境問題[15]。通常診斷紀錄為簡潔扼要描述現行患者遇到的問題,如「人際關係不良」、「長期失業」等簡單描述即可。
第五軸:對社會功能之整體評估[15]。使用的工具為GAF(Global Assessment of Functioning Scale),由1到100分。患者於GAF量表中若分數低於50分則稱「住院指數」,代表患者精神狀況已嚴重到需強制住院或強制矯治;若低於20分,則被診斷為「監獄指數」或「自殺指數」,代表患者有嚴重地違反社會行為而必須坐牢、或已經嚴重到會產生自殺且無法照顧自己的現象;若指數為0分,則通常意味著該患者為遊民、或是找不到家屬的患者。
以下為GAF評估切斷點︰
100—91 廣泛範圍的活動功能都極好,「看來」從未有什麼生活問題,因為擁有許多良好特質而為他人樂於親近,沒有症狀。
90—81 無或極少症狀(如考試前輕微焦慮),各方面功能良好,對生活大致還算良好,不會因為日常問題或擔憂事務而造成困擾(如偶爾與家庭成員爭吵。)
80—71 可預期式對壓力源產生的情緒反應(如在家庭爭執後難以專心),有些輕微的社會或職業功能損害(如執勤時有些恍惚)。
70—61 已有輕微症狀(如失眠及心情低落),並且造成社會或職業功能的些許損害(如偶爾開始有偷竊、或是曠職逃學等),但大致功能還算良好。
60—51 中等的症狀(如平板的情感及說話繞圈子,偶爾有恐慌發作),或在社會、職業功能中有中度困難(如朋友少、與同儕團體時常爭吵)。
50—41 從以下指數稱為「住院指數」,代表症狀嚴重需住院或強制矯治(如自殺意念、嚴重強迫性儀式行為、時常偷竊)或在社會、職業中有一嚴重損害(無朋友、不能維持一職業)。
40—31 已造成現實測試有些傷害(說話開始不合邏輯、難了解及不對題)或在工作領域、社會功能中造成嚴重損害(無法工作、忽視家庭、逃避人群、會毆打家庭成員)。
30—21 行為受妄想或幻覺相當影響,或溝通或判斷力嚴重損害(有時言語語無倫次、行為整體而言不合時宜、專注於自殺念頭)或幾乎所有領域功能喪失(整日呆在床上,無家庭或無朋友)。
20—11 從此指數以下稱為「監獄指數」,有些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如無明確死亡期待的自殺念頭、時常暴力、躁狂式興奮)有時不能維持個人最低衛生(如亂塗糞便)或溝通總體損害(大多數以語無倫次或沉沒不語)。
10—1 有嚴重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一再出現暴力)以及個人完全無法維持最低衛生,或明確期待死亡的嚴重自殺念頭。
0 資訊不足。通常得到該分數最主要為流浪漢或是無法聯繫家屬之病患。
由於GAF指數只是評斷其嚴重性而非評估其整體功能性,因而其意義性遭受質疑,故DSM-5不再使用GAF指數[16]。DSM的內容被一群旨在創造一組可重覆且有意義的診斷的專家決定。雖然此些命名原先的目標是強化研究以增進診療,這些命名如今廣泛地被臨床醫師及保險公司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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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291
(D)強調行為與心理症狀甚於生理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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