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之特殊健康
檢查結果,健康管理屬於第三級管理者,其意義為下列何者?
(A)健康正常
(B)健康異常,但與工
作無關
(C)健康異常,無法確
定異常與工作之相
關性,應進一步請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
師評估者
(D)健康異常,且與工
作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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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 B(76), C(1738), D(145), E(0) #2164342
統計: A(53), B(76), C(1738), D(145), E(0) #2164342
詳解 (共 3 筆)
#5317977
| 法規名稱: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
|---|---|
| 法規類別: |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
第 21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規定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應建立其暴露評估及健康管理資料,並將其定期實施之特殊健康檢查,依下列規定分級實施健康管理:
一、第一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全部項目正常,或部分項目異常,而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無異常者。
二、第二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而與工作無關者。
三、第三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而無法確定此異常與工作之相關性,應進一步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者。
四、第四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且與工作有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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