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 對於教育、科學和文化之經費,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作何特別規定?
(A) 在中央不得少於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
(B) 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
(C) 在直轄市不得少於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
(D) 在縣市不得少於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 B(150), C(1), D(2), E(0) #215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