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明知其所有 A 屋已燒毀,卻仍與乙訂立買賣 A 屋之契約。此契約之效力如何?
(A)得撤銷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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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 B(1438), C(25), D(63), E(0) #1027378
統計: A(157), B(1438), C(25), D(63), E(0) #1027378
詳解 (共 2 筆)
#1232350
民法第246條規定:「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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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409
| 246 條 |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但其不能情形可以除去,而當事人訂約時並預期於不能之情形除去後為給付者,其契約仍為有效。
附停止條件或始期之契約,於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前,不能之情形已除去者,其契約為有效。 (自始客觀不能=>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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