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外交特種考試_四等_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0724
年份:111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13 有關釋憲聲請案之審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學生所為之學習評量、其他管理、獎懲措施等措施,法院應尊重教師及學校本於專業及對事實真象之熟知所為之決定,僅於其判斷或裁量違法或顯然不當時,得予撤銷或變更
(B)立法機關就各種社會給付之優先順序、規範目的、受益人範圍、給付方式及額度等項之有關規定, 自享有充分之形成自由,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對之向來採取較寬鬆之審查基準
(C)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
(D)修改憲法亦係憲法上行為之一種,縱有重大明顯瑕疵,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X(D) 修改憲法亦係憲法上行為之一種,...
未解鎖
修改憲法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