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未於規定期間内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幾年?
(A)二年
(B)三年
(C)五年
(D)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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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7), C(15), D(13), E(0) #656920

詳解 (共 1 筆)

#3250814

稅捐稽徵法

第 21 條

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

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

    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

    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

    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在前項核課期間內,經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

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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