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民國104學年度及之後應屆畢業者,其實習內容與時數,下列那一項不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營養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
(A)見習營養師;72小時
(B)營養規劃、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教育、社區營養服務;72小時
(C)營養評估及諮詢、飲食計劃、營養教育與規劃;144小時
(D)膳食製備與供應、人事管理、行政管理;14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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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4), B(103), C(336), D(137), E(0) #3284652
統計: A(134), B(103), C(336), D(137), E(0) #328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