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有以下何種情形,不得進用為農會勞工?
(A)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B)受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C)被主管機關解除職務未滿 4 年。
(D)因犯公共危險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得易科罰 金執行完畢。
(E)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6), B(105), C(316), D(33), E(93) #3173213

詳解 (共 2 筆)

#7010750
1. 題目解析 題目詢問的是在何種情況下...
(共 7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7058708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2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為農會勞工

一、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四年。但受緩刑宣告或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者,不在此限。

二、經主管機關解除職務未滿四年。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四、依第74條規定辦理優退未滿三年,且未繳回優退金。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