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優先權證明文件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不得以法院或其他機關公證或認證之優先權證明文件影本代之
(B)主張韓國優先權,申請時聲明以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者,視為已於
法定期間內提出優先權證明文件
(C)優先權證明文件不得以任何的電子檔案格式檢送
(D)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優先權證明文件,應於最早之優先權日後 16 個月內
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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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6848858
1. 題目解析 本題要求考生找出關於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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