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國民年滿幾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
(A)17 歲
(B)18 歲
(C)19 歲
(D)2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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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291), C(6), D(2629), E(0) #1320845
統計: A(5), B(291), C(6), D(2629), E(0) #1320845
詳解 (共 5 筆)
#2973683
公投18選舉20
被選23
26
1
#5062576
選舉20歲 符合本題答案正確
補充如下:
被選23歲
按有關選舉權之年齡標準,憲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引用自: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1753
公民投票18歲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引用自: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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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3752
憲法沒修喔 修的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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