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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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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經廉政: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純選擇)#1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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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經廉政: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純選擇)#10395 |
科目:
公職◆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經廉政: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純選擇)#10395
年份:
101年
科目:
公職◆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14 我國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部分稅收應由縣統籌分配所屬鄉(鎮、市)之稅目為:
(A)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
(B)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
(C)地價稅、房屋稅、契稅
(D)房屋稅、契稅、使用牌照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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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公子羽
B1 · 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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