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有關參審制之敘述,何者正確?
(A)參審員得陳述意見,且得參與裁判之作成
(B)美國採取參審制
(C)日本裁判員制度非屬參審制,而係觀審制
(D)參審制與觀審制之人員組成及程序均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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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0), B(83), C(92), D(34), E(0) #600774

詳解 (共 2 筆)

#867328
陪審制 所謂陪審制,是由一定數量的人民(例如12位)組成陪審團,在審判程序中負責認定犯罪事實的有無,而在陪審制之下,另外還配置有職業法官,他(她)負責指揮程序的進行,並且在陪審團認定被告有罪之後,負責量定刑罰 。美國、英國等都是實施陪審制的國家。
 
參審制 所謂參審制,是由一定數量的人民(例如2名)與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一起決定犯罪事實的有無、如何適用法律、量定刑罰 ,德國、法國都是實施參審制的國家。
 
裁判員制度,是日本從2009年5月21日開始施行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雖然並非純粹的參審制,但由一定數量的人民(例如6名)與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一起決定犯罪事實的有無、如何適用法律、量定刑罰 等等,與參審制並無不同,故也可以歸類為一種參審制。
 
其他法制,如韓國於2008年施行的「國民參與審判制」(類似陪審)
 
 
觀審,正確名稱應該是「構思中的人民觀審制度」,之所以稱為「構思中」,是因為司法院目前對於人民觀審制度是否要實施,其具體制度內容為何,仍然在評估、研究之中,如果評估、研究的結果,認為人民觀審制度不適合在我國實施,司法院決不會一意孤行;如果評估、研究的結果認為有實施的價值,則會採行試行的方式,盡最大努力求取法制的完備。
構思中的人民觀審制度,是讓一般的國民有機會能擔任「觀審員」,針對特定類型的刑事案件(例如殺人、強盜),從頭到尾全程參與法院的審判程序,觀審員並且可以對案件應該如何處理,向法官提出看法,提供法官判決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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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O
(B) 美國採陪審制
(C) 日本採裁判員制度
(D) 參審可由人民與法官一同決定犯罪事實的有無與量刑;觀審制則是由人民全程參與給予法官裁判量刑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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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4307

好險電影都有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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