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安安依法向嘉義縣政府申請開設麵包店的商業登記,依規定日期前去領取登記證時,卻發現業務承辦部門因疏忽尚未處理,且對於她的申訴置之不理,嚴重損害了她的權益。請問:此時,安安可透過下列何種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A)提出訴願
(B)申請國賠
(C)提出訴訟
(D)聲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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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37), B(162), C(607), D(47), E(0) #193963

詳解 (共 8 筆)

#180690
課與義務的行政處分,以訴願先行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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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04085
1.訴願->行政訴訟->附加申請國賠
2.國賠為向一般法院申請,非行政法院,這項倒是有可能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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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317655

補充一下國賠相關。

廖耀徳 小三上 (2013/09/01 00:51) 122       
   

國家賠償法雙軌制除於提起行政訴訟合併請求外,亦可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

雙軌指

1行政訴訟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須否踐書面先行主義  ex建照遭違法撤銷訴願撤銷訴訟合併請求國賠


 ✤行政訴訟之國賠  行政法院合併請求、裁判費


2被害人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書面協議先行。


 ①拒絕賠償、為協議、協議  被害人普通法院提起國賠訴訟


 ②協議成立                        →具行政契約性質  →具執行名義


 ✤民事訴訟之國賠  普通法院、先行協議、需裁判費


 


只能挑一種國賠法§11:「…行政訴訟法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更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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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30346
請願是人民主動要求政府作為或不作為
訴願是依據訴願法,向原處份單位要求撤銷原處分的部分或全部
訴訟分為:普通法院,又分為民事、刑事、選舉訴訟
          行政法院,當不服訴願時,才可以以民告官,一定要先訴願程序,行政訴訟連帶可能有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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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9919

行政訴訟法 第5條(請求應為行政處分之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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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7567
這題就是被行政機關的疏漏導致個人的損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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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5610
訴訟是司法程序 涉及法律
訴願是行政程序 對行政行為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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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585

我選~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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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885123
未解鎖
(A) 提出訴願 有訴願代理人者,其姓名...
(共 45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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