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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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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1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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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0年 - 110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104537 |
科目:
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0年 - 110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104537
年份:
110年
科目:
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14.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非因下列何種情形,出租人不得收回?
(A)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B)承租人轉租基地於他人時
(C)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達二年以上時
(D)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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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aggie
B1 ·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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