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目前國教署正推動高中職心評教師培訓,顯示高中職鑑輔會正如
火如荼的運作中,而有關高中職鑑輔會之統籌運作者,正隸屬於哪所學校?
(A)新竹特教學校
(B)南投特教學校
(C)彰化特教學校
(D)雲林特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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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6), B(111), C(349), D(25), E(0) #1247340
統計: A(156), B(111), C(349), D(25), E(0) #1247340
詳解 (共 6 筆)
#130514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
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實施計畫
103年9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93863號函
104年8月27日104學年度鑑輔小組第1次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四、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發展方案。
五、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貳、目的
一、辦理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及重新安置事宜。
二、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事宜。
叁、組織
一、架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設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依業務性質下設鑑定中心、就學輔導中心。鑑定中心及16所分區學校提供鑑定相關服務,就學輔導中心由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及5個服務中心提供相關輔導服務;架構如附件一。
二、成員
(一)本小組置委員15至19名,由本署就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家長代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聘(派)兼之。
(二)本小組委員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半數,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三)本小組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委員於任期內因故出缺時,得依其專業領域補聘(派)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機關代表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四)本小組每年應至少召開二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肆、任務
一、鑑定中心(總召學校: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結合身心障礙支持服務網絡,於受理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評估後,召開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會議複審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之教育需求評估分區初審結果,並提送教育部鑑輔會審議。
二、就學輔導中心(總召學校:國立桃園啟智學校):由本署每年度辦理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之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及其5個服務中心,依其工作要項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之就學輔導、諮詢及相關專業等服務,協助增進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學習、人際互動、社會適應與職業適應。
伍、實施經費:由本署相關經費專款支應。
陸、督導考核
一、各辦理單位應依本計畫執行工作,並自行實施績效檢核。
二、各辦理單位應將年度執行情形及成果陳報本署核備。
三、本計畫各項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
四、辦理本計畫有功人員,視其辦理績效,依相關獎勵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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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883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實施計畫 (108年修訂)
一、鑑定中心(總召學校: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結合身心障礙支持服務網絡,於受理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評估後,召開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會議複審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之教育需求評估分區初審結果,並提送教育部鑑輔會審議。
二、就學輔導中心(總召學校: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由本署每年度辦理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之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及其 5 個服務中心,依其工作要項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之就學輔導、諮詢及相關專業等服務,協助增進身心障礙學生之 生活、學習、人際互動、社會適應與職業適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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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753
現在桃園部分高中職回歸市立,鑑定中心為桃園特教學校(原桃園啟智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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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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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640
這到底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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