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之規定,下列那一種事項,既非由縣所能立法,亦非由縣所能執行者?
(A)教育制度
(B)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C)司法制度
(D)航業及海洋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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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0), B(448), C(5297), D(318), E(0) #163463

詳解 (共 3 筆)

#462540


中央立法並執行:

  • 外交
  • 國防與國防軍事
  •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 司法制度
  •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 、航政、郵政及電政
  • 中央財稅及國稅
  •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 國營經濟事業
  • 幣制及國家銀行
  • 度量衡
  • 國際貿易政策
  •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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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7160

口訣:仿(防)外籍法,收(司)航郵稅,企圖(度)隱蔽(幣)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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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572


憲法第107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交。 二 國與國防軍事。 三 國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法制度。 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 七 國稅與省、縣稅之劃分。 八 國經濟事業。 制及國家銀行。 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央之事項。


口訣:財防外籍,司航郵2稅,中營貿度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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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68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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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 十 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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