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之規定,下列那一種事項,既非由縣所能立法,亦非由縣所能執行者?
(A)教育制度
(B)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C)司法制度
(D)航業及海洋漁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0), B(448), C(5297), D(318), E(0) #163463
統計: A(250), B(448), C(5297), D(318), E(0) #163463
詳解 (共 3 筆)
#462540
中央立法並執行:
- 外交
- 國防與國防軍事
-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 司法制度
-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 、航政、郵政及電政
- 中央財稅及國稅
-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 國營經濟事業
- 幣制及國家銀行
- 度量衡
- 國際貿易政策
-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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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7160
口訣:仿(防)外籍法,收(司)航郵稅,企圖(度)隱蔽(幣)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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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572
憲法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口訣:財防外籍,司航郵2稅,中營貿度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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