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除山地原住民區外,有關「直轄市」之「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區為直轄市政府之內部單位
(B)區為直轄市下之地方自治團體
(C)區長任期為 6 年
(D)區為直轄市政府之派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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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9), B(754), C(118), D(1643), E(0) #1668875
統計: A(449), B(754), C(118), D(1643), E(0) #1668875
詳解 (共 5 筆)
#3281877
都鎖住了,整理一下查到的資料
區是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劃類型之一,為直轄市及市(前身為「省轄市」)下轄的行政區。其層級與縣下轄的鄉、鎮及縣轄市相同,但並不具地方自治團體身分,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例外。
直轄市及市的區長,一般由所屬之直轄市市長或市之市長指派,僅設置「區公所」作為行政機關(依法為直轄市/市政府之派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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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區為直轄市政府之內部單位
區是直轄市下轄的行政區,但不是內部單位,你不能去直轄市政府裡面找到區公所
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內部單位為科、組、室、中心,其下得設課、股;所屬二級機關內部單位為科、組、室、課,科、室下得設股。但為執行特殊性質業務者,得設廠、場、隊、站。
(B)區為直轄市下之地方自治團體
如上述,只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才是自治團體
(C)區長任期為 6 年
為4年
(D)區為直轄市政府之派出機關
正確
155
0
#4403366
c:第58條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