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甲對乙有新臺幣 100 萬元之貨款債權,將該債權讓與給丙,關於債權讓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
(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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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5), B(33), C(206), D(83), E(0) #880369

詳解 (共 6 筆)

#1121929
債之移轉主要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債權的移轉,即「債權讓與」;另一種則為債務的移轉,即「債務承擔」。債之移轉發生的原因,有基於法律規定(如繼承),也有基於意思表示而發生,前者稱為「法定債之移轉」;後者則稱為「意定債之移轉」。然而不論是法定或意定的債之移轉,都僅為債之主體的變更,債之關係本身仍具有同一性,亦即債之關系的內容不會因為主體的改變而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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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865
準物權行為:係指以物權以外之財產權為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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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7835
甲對乙有新臺幣 100 萬元之貨款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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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091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

民法

第294條

Ⅰ【債權人得將債權讓與於第三人】。但左列債權,不在此限:
一、依債權之性質,不得讓與者。
二、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讓與者。
三、債權禁止扣押者。
Ⅱ前項第二款不得讓與之特約,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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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0427
處分行為主要是物權行為及少數的準物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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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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